随着城市地铁等轨道交通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振动和噪声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城市轨道交通对室内产生的振动噪声测试则是有效评价轨道交通振动噪声对人影响的首要任务。轨道交通运行时,其振动和噪声主要是通过结构传播,因此测试轨道交通振动噪声主要是测试轨道交通运行产生的振动和结构噪声两个方面。
目前测试轨道交通运行产生的振动和结构噪声主要有以下标准:
GB/T 50355-2018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
HJ 793-2016城市轨道交通(地下段)结构噪声检测方法
JGJ/T 170-2009 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
DB31/T470-2009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段)列车运行引起的住宅室内振动与结构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其中GB/T 50355-2018为国家标准,因此该标准的适应范围最广也最有效;HJ 793-2016为环保部标准,该标准仅给出了结构噪声的测试方法,也没有给出评价标准;JGJ/T 170-2009为住建部行业标准;DB 31/T470-2009为上海市地方标准,原则上仅在上海有效。
从结构噪声测试方法而言,GB/T 50355-2018,HJ 793-2016和JGJ/T 170-2009比较类似,是测量每辆车通过时的等效声压级;而DB31/T470-2009是测量一段时间包含上下行5辆列车运行时间段内整体等效声级。但是JGJ/T 170-2009仅测量16~200Hz这个频带内的A计权声压级。
因此一般而言,用GB/T 50355-2018和HJ 793-2016标准测量得到的结构噪声要高于JGJ/T 170-2009和DB31/T470-2009。同时如果列车运行时间不是非常有规律,原则上用GB/T 50355-2018和HJ 793-2016标准测量得到的结构噪声的重复性要优于JGJ/T 170-2009和DB31/T470-2009。
对轨道交通引起的结构噪声评价而言,GB/T 50355-2018给出了31.5Hz~250Hz中的4个倍频带结构限值,其一级限值要求基本与1类声环境相等;二级则是按照GB 50118-2010中的夜间37dB(A)反推得到的,基本上比2类声环境限值高2dB。
JGJ/T 170-2009中给出的2类声环境限值为38dB(A),因此该要求看上去比较高,但考虑到其频带为16~200Hz,该频段的声压级一般也比较低,因此从结构噪声评价而言,GB/T 50355-2018给出的要求高于JGJ/T 170-2009,大多数情况下也会也比DB31/T470-2009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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