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业企业噪声测试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等产生的、 在厂界处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其测试方法由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给出;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2. 噪声测点位置
根据工业企业声源、 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 在工业企业厂界布设多个测点, 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
A. 一般情况下, 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 1m 、 高度 1.2m 以上、 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 1m 的位置。
B.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
a.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 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m 、高于围墙0.5m 以上的位置。
b.当厂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 厂界设有声屏障等), 应按一般情况设置测点, 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1m 处另设测点。
c.室内噪声测量时, 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 0.5 m 以上、 距地面 1.2 m 高度处, 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d.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 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至少 0.5 m 以上、 距地面 1.2 m 、 距外窗 1m 以上, 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 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 空调机、 排气扇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 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
3. 测量时段
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最大声级。
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的噪声),采用 1min 的等效声级。
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3dB的噪声),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
4. 测试设备
BSWA 308声级计 1级精度
B&K 4231声校准器 1级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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