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车内噪声检测方法主要有以下标准:
GB/T18697-2002 声学汽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
GB/T 25982-2010 客车车内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其中GB/T 25982-2010还给出了客车车内的噪声限值。
1. 汽车车内噪声测试环境
测量车内噪声时,需要保证汽车辐射的声音只能通过道路表而的反射成为车内噪声的一部分,而不能通过建筑物、墙壁或汽车外的类似大型物体的反射成为车内噪声。因此在进行测量的过程中,汽车与这类大型物体之间的距离应该大于20m。且车内的所有开口,如天窗、车窗、进风口及出风口,如有可能都必须关上。辅助装置,如刮雨器、暖风装置、风扇以及空调等,在测量试验过程中不得工作。
2. 车内噪声测试时的车辆运行条件
车辆运行条件主要包括:匀速行驶、全油门加速行驶和车辆定置
匀速行驶的车辆应从60 km/h或最高车速的40% (取两者较小值)到120 km/h或最高车速的80%(取两者较小值)范围内,至少以等间隔的5种车速进行A声级测量。车辆匀速时,变速器挡位应处于最高的挡位,使得不必换挡即可覆盖规定的速度范围;且加速度应足够小(比如0.1m/s2);测量至少5s的A声级。
全油门加速试验步骤如下:当汽车达到稳定的初始工作状况(变速器应该处于最高的挡位,使得噪声测试尽可能在不超过120 km/h的车速下来完成。)时,须尽可能快的使油门全开,同时启动记录装置开始记录,直到发动机转速达到(汽车制造厂)规定额定转速的90%或达到120 km/h车速(取两者较小值),记录停止。
对于定置汽车,变速器置于空挡测试噪声,将油门尽可能快地完全打开,使发动机加速到高速空转,并在此位置上保持至少5 s。
3. 传声器位置
由于汽车车内噪声级明显与测量位置有关,应该选择能够代表驾驶员和乘客耳旁的车内噪声分布的足够的测点。其中一个测量点必须选在驾驶员座位;轿车可以在后排座位上追加一个测量点;对于公共汽车应该在沿着汽车的纵向轴线附近的中间和后部追加测量点。传声器的位置需要视车辆测点处的性质开展。
对于座位处的传声器垂直坐标是(无人)座椅的表面与靠背表面的交线以上(0.70士0. 05)m处。水平坐标应在座椅的中心而(或对称而)上。在驾驶员座位上,水平横坐标向右(右置方向盘的汽车则向左)到座位中心而的距离为0.20士0.02)m。可调节的座位应按要求进行调节。
对于站立处,传声器应垂直坐标应在地板以上(1.6±0.1)m处。水平坐标应在所选测点站立的位置上。
对于卧姿汽车或货车的卧铺和救护车的担架等状态,传声器须放在(无人)枕头的中部以上(0.15±0.02)m处。
需要注意的是所采用的传声器在测试噪声过程中必须按一定形式安装,以使其不会受到汽车振动的影响。(传声器)安装应该能够防比其与汽车之间产生过大(约振幅为20mm)的相对运动。
汽车车外噪声测试分为两种,一是测试加速行驶时的车外噪声,也称为汽车通过噪声测试,其测试方法是GB 1495-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它主要应用于M和N类新车的加速噪声测试。
1. 测量场地要求
测量场地应基本上水平、 坚实、 平整, 并且试验路面不应产生过大的轮胎噪声。同时在该场地的中心(O点)放置一个无指向小声源时, 半球面上各方向的声级偏差不超过土 1dB。如果下列条件满足, 则可以认为该场地达到了这种声场条件:
a) 以测量场地中心(O点)为基点、 半径为 50m 的范围内没有大的声反射物, 如围栏、 岩石、 桥梁或建筑物等;
b) 试验路面和其余场地表面干燥, 没有积雪、 高草、 松土或炉渣之类的吸声材料;
c) 传声器附近没有任何影响声场的障碍物, 并且声源与传声器之间没有任何人站留。 进行测量的观察者也应站在不致影响仪器测量值的位置。
2. 测量方法
汽车通过中心线到达AA'时,全油门加速行驶到BB',测量车辆两侧的最大声级(F档)
传声器应布置在离地面高 1.2m ± 0.02m, 距行驶中心线 CC’ 7.5m ± 0.05m 处, 其参考轴线必须水平并垂直指向行驶中心线 CC’
3. 测试设备
LMS 12+ XS振动噪声采集仪(含转速仪)
B&K 4231声校准器
BSWA 308声级计
风速仪,大气压力表,温湿度计
车外噪声另外一个测试项点是车辆定置时排气管附近的噪声,该测试方法是GB∕T 14365-2017 《声学 机动车辆定置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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