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振动测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交通振动对建筑结构的安全影响,即过大的振动会对建筑结构安全产生影响,并可能导致建筑物损坏;其二则是交通振动对建筑物内人体舒适性的影响。前者评价的频率范围为1~100Hz,测试指标为峰值速度;后者评价的频率范围为1~80Hz,它采用竖向加速度4次方积分,这与其他振动评价量是完全不同的。
国标《GB 50868-2013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第7部分给出了交通振动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其中交通振动对结构安全性的影响与建筑施工振动对结构安全性影响较为接近,因此具体可参考建筑结构容许振动部分的内容。
由于交通振动具有间歇性、偶然性和冲击性;因此直接以计权加速度均方根值为基础的评价方法可能会降低交通振动对人体舒适性的影响。交通振动对建筑物内人体舒适性影响的评价频率范围还是1 Hz~80Hz的加速度,测试位置应取建筑物室内地面中央或室内地面振动敏感处。
交通引起的振动对建筑物内人体舒适性影响的评价,需要加采用竖向四次方加速度剂量值,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VDVz为竖向四次方振动剂量值(m/s1.75);azw(t)为加速度时域信号按照振动k计权滤波后的信号,T为昼间或夜间时间长度(s)
GB 50868给出的振动对建筑物内人体舒适性影响的容许振动值为:
因此测试交通振动对人体舒适性影响,需要记录建筑内振动的时域波形,而后将该波形按照振动k计权进行滤波,而后在计算振动波形时间段内的四次方振动剂量后再折算至夜间或昼间的振动剂量。例如k计权后80dB的振动量级,按照上述公式可计算其昼间的VDVz为0.15(m/s1.75),夜间的VDVz为0.13(m/s1.75)。
2. 交通振动测试设备
LMS 12+振动噪声采集仪
加速度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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